爱克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作为深圳 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克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的要求, 对《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