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含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 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