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 司董事会就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瑞林先生、郑丹女士、施海娜女士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瑞林先生、郑丹女士、施海娜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