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诺思格 (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思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诺思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8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