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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22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 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 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汲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实施购回 行为消除违规影响,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减持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 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李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金蓝海高度 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减持行为。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