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 法律意见书 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140号 致: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 (86-755) 88265288 传真(Fax.): (86-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 www.sundiallawfirm.com | 一、批准与授权 | 4 | | --- | --- | | 二、本次归属的基本情况 | 5 | | 三、本次作废的基本情况 | 8 | | 四、结论意见 | 8 |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