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相关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调整行权/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相关事宜之 法律意见书 致: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科大讯飞如下保证:科大讯飞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 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 律师做出法律判断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