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远达环保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涉 — 1 — 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凌电力")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