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远达环保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中国电力持有的五凌电力 63%股权、湘投 国际持有的五凌电力 37%股权、广西公司持有的长洲水电 64.93%股权,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 — 1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 了本次交易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 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 风险能力,有利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