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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发行人向本所保证:发行人已向本所提供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书面资料或口头陈述,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 实和资料均已向本所披露;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 有效的,有关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一致。 关于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九月 4-1-0 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2024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