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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2024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 意见书")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包括本所指派经办本次发行的经办律师)特作如 下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