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孙继强、张国跃、徐光辉、赵建宾、樊占峰、刘克民回避 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资金,是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 资发资本规〔2019〕92 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国有资本权益,用以提升公司研发、创 新等综合实力。本次委托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关联人协商确定,不高于同期的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遵循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控股股东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没有发现 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现场 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