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指导公司各控制系统的完善和改进,管理和评估公司内 部各控制系统的有效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第二章 内部控制管理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 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中、 事后控制相统一,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一)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二)控制公司风险;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