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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01580Aidite(301580)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爱 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使用与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