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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01580Aidite(301580)2024-07-17 07:52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协助公司及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