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股份锁定承诺函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的申请,本人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 经理。本人就所持有发行人本次上市后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事宜,特此承 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目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 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 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本人就任时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