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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265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广立微、公司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3 年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 | 激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 | | | (草案)》 | | 本次归属 | 指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 | | 成就 | | 本次作废 | 指 | 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 | | | | 属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