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雷 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立宁、刘峰、宋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 决定》([2024]26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一、《警示函》内容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立宁、刘峰、宋鑫: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 库。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强化财务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采取有效措施避 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