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委托理财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