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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鼎信通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修订)
603421TC(603421)2024-10-24 11:14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0 月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了适应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鼎信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 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