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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恒 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