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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002032supor(002032)2024-10-24 11:25

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泊尔")的委托,为其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提 供法律服务,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要求,就苏泊尔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次 解除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愿意 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限本次解除限售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 1 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苏泊尔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之必备法律文件之 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