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出席会议 2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梁 飞 刘树艳 经出席独立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