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万邦医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 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66,6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8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