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 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青湖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