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安徽荃银高 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战略发展部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下开展工作,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秘书需做好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聘。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