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预案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 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控股的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 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总监等。 (四)财务部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 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建立存款业务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发生存款业务期间,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财务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