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控股子 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99.5%的股权。 金赛药业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赛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增") 目前承担建设金赛药业位于上海的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为了满足该项目建设工程资金需要,金赛药业及其子公司上海赛增共同向国 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及上海市分行申请包含前期贷款及长期贷款合计 15 亿元 的借款授信额度,专项用于金赛药业上海科创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具体借 款金额将按照金赛药业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需要分期发放。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 本次借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 15 年,借款利率以后续签署 的借款合同为准。同时,上海赛增以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固定资产(主要为科创总 部及研发中心大楼,不含研发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为该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 保。董事会授权公司及金赛药业管理层具体实施后续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