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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