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7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竞争性谈判的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 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