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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开创电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3,000,000.00 元,扣 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