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