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海油工程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职业操守,加大对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避免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 或"低级错误",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