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 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 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 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