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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宝莱特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300246BIOLIGHT(300246)2024-10-24 11:03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发展等法律之外的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或业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 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 数据、报告及其结论等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 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用于本次回售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 师就公司本次回售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情况 (一)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和授权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