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 同步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郑晓曦、刘湘云、张志杰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