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生益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应按 照规定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从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公 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并在公司上市 后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