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生益电子:生益电子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 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护 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委托理财管理。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前须向公司财务部提交申请,并根据本制 度要求报经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委托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 行短期、低风险委托理财的行为,以保本固定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型委托理财产 品为主,不得投资非保本类理财产品。 第二章 审批决策流程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一)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从事委托理财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