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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603987KDL(603987)2024-10-28 08:1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十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