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十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依法对担保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 进行核查,核实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行为并及时披露核查结果。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