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零二四年十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