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东方电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股,发行价格3.63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608,834,399.2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594,164.1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604,240,235.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