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派出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派出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公司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选派,并通过法定程序出任公司 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 第三条 董事、监事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为人清正廉洁,实事求是; (四)勇于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第四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选派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选 派 第五条 选派条件 (一) 维护公司权益,代表公司履行任职企业章程规定的 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 1 - (二)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财务、金融等知识, 有较好的业绩;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 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具有大学以上学历,8 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并 担任同类企业中层或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 2 年以上; (五)不在与任职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中有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