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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603856DHPI(603856)2024-10-25 10:2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73 号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致: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5:00 时在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