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 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言, 或者政府部门官方网站的检索信息出具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电机")的委托,担任大洋电机2024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山大洋电机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