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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300382SLAC(300382)2024-10-22 10:54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运作,保证股东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 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下列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