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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公司研发的柔轮经过初步测算,材料利用率大约可以从行业平均水平35%跃升到80%左右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30 02:37
斯莱克(300382.SZ)9月2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目前谐波减速器柔轮和钢轮研发进展顺利, 公司研发的柔轮经过初步测算,材料利用率大约可以从行业平均水平35%跃升到80%左右,齿形精度可 达到微米级。除了计划在中国建立生产线之外,还同步规划在美国子公司投资谐波减速器关键零部件生 产线。作为全球少数几家可以生产高速易拉罐产线设备的企业,公司将易拉罐制造中成熟的DWI(冲拔 拉伸成型)技术创新性应用于谐波减速器柔轮生产,形成室温精密冷冲压成型工艺路径。其核心逻辑是 通过特种原材料配方与精密模具设计,在室温下对金属板材施加高压,利用金属塑性变形实现柔轮薄壁 杯状结构与齿形特征的近净成形,完整保留材料内部纤维流线,同时借助冷作硬化效应提升产品强度与 疲劳寿命。但由于人形机器人行业整体尚处于技术研发与市场应用的探索阶段,存在多种不确定风险因 素。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贵公司在人型机器人关键结构件关注度比较高,这块 业务目前进展如何?公司一直做精密仪器设备,怎么从做易拉罐设备转型做电池壳和谐波减速器,竞争 力在哪里?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斯莱克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25 12:48
多项治理制度修订与制定,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为完善公司治理,斯莱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及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对多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与制定。其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制度有《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8项;无需股东会审议,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制度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3项,还新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为适应法律法规变化,斯莱克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在修订原因及依据方面,由于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 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因此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 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广泛,包括维护对象新增职工、明确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完善公司股 份相关规定、调整对外担保及股东权利等多项条款。例如,原条款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修 改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数决议通过。同时,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等内容 ...
斯莱克(300382.SZ):拟推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Ge Long Hui A P P· 2025-09-25 11:49
Core Viewpoint - Sileck (300382.SZ) has announced the approval of its sixth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which aims to enhance employee engagement and align their interests with the company's performance [1] Summary by Relevant Sections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 The total funding limit for the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is set at 58.825992 million yuan, with each unit priced at 1 yuan, allowing for a maximum of 58.825992 million units [1] - The stock source for this plan will be from the company's repurchased shares, totaling 6,746,100 shares, which represents 1.04% of the company's total share capital [1] - The shares will be acquired at a price of 8.72 yuan per share, with a total acquisition not exceeding 6,746,100 shares [1]
斯莱克(3003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
斯莱克(3003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斯莱 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 ...
斯莱克(3003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斯莱克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斯莱克(30038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的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 ...
斯莱克(300382)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 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经江苏省对外 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9]477 号文批准,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755883972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67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09,247 股,并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SLAC Precision Equ ...
斯莱克(3003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 1 -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公司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如果重大事项出现时,无法确定报告义务人的,则最先知道或者应当最先知道该 重大事项者为报告义务人。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 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者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
斯莱克(3003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斯莱克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组织所持有公司股票和其衍生品种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