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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300781INSIGHT(300781)2024-10-28 11:45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 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 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也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说明。 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