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聘任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1 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 6 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大华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 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