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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603308YINGLIU(603308)2024-10-29 07:3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存储 4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使用 5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 10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11 | | 第六章 | 附 则 12 |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保荐责任,保荐代表人应当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开披露的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